为实现集装箱运输实时追踪,提高铁路运输服务质量,铁道部近日发出通知,全面加强集装箱运输实时追踪管理,现有集装箱办理站将于2006年9月30日前配备集装箱追踪系统。
通知指出,集装箱(1吨箱除外)办理站必须使用全路统一的追踪系统软件,申请开办集装箱业务的车站须具备集装箱追踪条件。
集装箱追踪系统将采集除1吨箱之外的所有集装箱装卸车清单信息。各办理站在填写集装箱装卸车清单后,于当日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集装箱追踪系统,实现集装箱实时追踪。
集装箱公司和各铁路局要制定管理办法,建立工作制度,加强考核装卸车信息匹配率、准确率和及时率,将这项工作作为集装箱运输检查考核内容,采用行政和经济手段督促有关单位改进工作,提高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水平。
集装箱公司和各铁路局要抓紧审核现有集装箱办理站条件,对不具备条件的提出处理意见,8月31日前由集装箱公司汇总报部运输局。对执行不力的责任单位,铁道部将实施停装整顿。
手机网站 |
地址:荣成市石岛镇海港路 电话:0631-7280266
声明:在浏览本网站前,请您务必阅读并理解本声明。部分图片和文字源自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。